各区、县、局、总公司、高等院校、市直属单位团委(团工委),各区、县团教工委:
经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团市委机关设立社会工作部。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北京市学生联合会办公室、北京青年创业就业工作办公室。现将有关安排及机构职能通知如下。
一、设立团市委社会工作部(简称“社会部”)。主要职责是,贯彻市委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议、决定,研究全市青少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相关政策;统筹指导全市共青团组织开展青少年社会组织培育、建设、服务、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社会组织团建、社会领域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工作。
二、设立北京市学生联合会办公室(简称“学联办”)。设在团市委大学中专工作部,主要职责是,代表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秘书处行使相关职责,负责市学联日常工作;指导全市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全市高等学校学生社团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全市中等学校学生会、学生社团的建设和发展;协助开展全市大、中学校学生思想动态调研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品牌活动。承担团市委、市学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设立团市委青年创业就业工作办公室(简称“创业就业办”)。设在团市委事业部,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推进全市青年创业就业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北京青年创业就业有关政策文件;组织开展全市青年创业就业指导、培训、咨询等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团组织开展青年创业就业工作。
调整后,团市委机关现设办公室、研究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国际联络部、权益部、事业部、社会工作部、企业工作部、青农工作部、社区工作部、大学中专工作部、中学与少年工作部、机关党委(机关工会)。
共青团北京市委办公室
2010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