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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第一批优秀团干部和青年骨干到大兴团区委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2-11-27

    各镇、委、办、局(公司)、中心、街道团委(团工委、团总支)及直属团支部:

    为进一步培养锻炼优秀团干部,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支持基层团的工作,团区委计划于2012年在全区范围内选拔第一批优秀团干部和青年骨干到团区委机关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时间及名额

   挂职锻炼时间为3个月,具体时间为:2012年9月20日至2012年12月20日,挂职干部名额约5人。

   二、挂职干部推荐条件

   1、综合素质好、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团干部和青年骨干;

   2、第一学历为大学专科(含)以上,年龄不超过33岁;

   3、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参加工作1年以上,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挂职干部推荐选拔程序及进度安排

   1、基层推荐(2012年9月14日前)。2012年9月初下发通知,由基层团组织会同本单位党委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通知要求和条件,推荐挂职干部预备人选。推荐预备人选时,需征求本人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主管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同意。9月14日前,各单位将推荐预备人选的相关材料报团区委组织部汇总。

   2、汇总提出人选(2012年9月18日前)。团区委组织部形成挂职锻炼人选汇总表,并会同各部室根据推荐人选本人情况及挂职锻炼岗位实际,提出挂职干部建议人选名单及分配安排,报书记会研究后,确定最终挂职锻炼人员名单。

   3、挂职干部到岗(2012年9月20日)。根据确定挂职干部名单,发出报到通知,挂职干部报到上岗。

   四、挂职干部管理

   挂职干部安排到团区委机关挂职锻炼,挂职期满后返回原单位工作。挂职期间,挂职干部不转行政和工资关系,挂职干部在原单位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变,同时享受挂职单位同级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由团区委办公室负责相关保障和日常管理工作。团区委将本着对挂职干部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挂职干部的培养和考核工作。在挂职期间,挂职干部至少参加一次培训、一次集体座谈、一次专题活动,加强挂职干部之间、挂职干部与挂职单位干部的交流学习。同时形成一份工作总结、一份工作鉴定,全面客观评价挂职干部工作表现与成效。挂职期满后,工作鉴定等相关材料,一并送交挂职干部所在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及团委,用于归档备存。

   五、工作要求

   挂职锻炼是加强青年人才培养,拓宽视野、开阔思路、提升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应本着对青年人才成长负责的态度,选拔和推荐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参加挂职锻炼,每单位原则推荐人选不超过2人,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填写上报《大兴团区委挂职锻炼干部推荐汇总表》、《大兴团区委挂职锻炼干部推荐表》(各1份)填报,并做好报送工作。同时,各单位应加强对挂职干部在挂职锻炼期间支持和帮助,确保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的落实,为其安心挂职锻炼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大兴团区委

201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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