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1日,根据录音整理)
为期两年的共青团“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已经结束。今天,我们在安徽合肥召开试点总结推广会议。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同志非常重视,亲自审定了会议方案和权益工作发展思路。刚才,8个试点城市作了交流发言,讲得都很好,听了很受鼓舞。借这个机会,我代表团中央书记处,对安徽省、合肥市共青团深入细致地筹备这次会议,对各地权益战线同志们长期的辛勤努力和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深化新形势下的共青团权益工作,讲几点意见。
全面总结试点取得的经验和成果
在全国45个城市开展“青少年权益创新”试点,不仅是为了探索权益工作的新思路新载体,也是为了带动团的权益战线整体活跃。从总结评估情况看,各地团组织在党委领导下,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整合社会力量,围绕9个试点方向做了大量工作,可以说是亮点纷呈、富有成效,较好地实现了试点的初衷。
一是积极取得党政重视和部门支持。试点开展以来,沈阳、焦作、珠海等地推动把试点纳入当地社会治理创新、综治及平安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等中心工作;柳州、九江等地成立以党政分管领导牵头的试点领导小组,进行统筹部署;邯郸、巴彦淖尔等地争取党政发文,强化督办考评。广州、合肥推动人大常委会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地方法规,西安、阳泉推动市政府编制《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福州、济南等很多城市在法治教育、社区矫正、禁毒宣传等方面,不同程度实现了政府购买服务。安徽、江苏、辽宁、天津、山东、广东、福建等省还参照全国部署了省级试点,形成层层推动的良好局面。通过试点,共青团开展的权益工作,在党政领导心中有了印记,在职能部门工作中有了位置,为下一步的工作深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有效盘活了权益战线工作资源。试点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把权益战线多年来积累的资源进行充分整合,赋予新的活力。组织机构方面,各地积极推动新建或扩充未保委,进一步细化职责、健全联系制度,绵阳在成员单位间建立“绿色通道”,焦作、西宁定期召开青少年维权工作联席会议、青少年重特大事件联席会商等。工作阵地方面,杭州、上海浦东新区、天津北辰区等地提升12355核心服务能力,依托多年联系的公益律师、心理咨询师,借助不断壮大的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深入开展各类专业服务。培育专业力量方面,昆明的“红嘴鸥”、银川的“向阳花”、九江的“阳光学校”、北京门头沟区的“扬帆”观护基地等,都有力支持了团的权益工作;鞍山、宜宾、南通等地还组建了团属的社会组织或社工机构服务中心。
三是初步树立起共青团维权的社会形象。试点当中,各地联系相关社会组织、组建权益顾问队伍、发展网络新媒体等多策并举,社会化工作体系初见雏形。苏州“笑果”社区服务店、珠海“亲青家园”、重庆渝中和长寿区“市民学校”、无锡青少年权益服务中心、邯郸“春雨乐园”等,都形成较为完整的工作流程,服务项目的培育、实施、评估实现标准化操作。在介入权益典型案件和热点事件响应等方面,上海浦东新区、北京西城和海淀区、武汉、宁波、长春、毕节等地建立舆情监测体系,规范个案转接流程,有了很好的突破。天津河西区、湖州、三亚、长沙、淄博等地的新媒体工作积极活跃,庆阳、牡丹江、黄石、克拉玛依、石河子、拉萨等地在法治教育、自护教育、重点群体关爱帮扶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
二、把握改革背景下共青团权益工作的基本布局
做好团的权益工作,要依据共青团在党政格局中的基本定位来思考谋划,同时应对经济社会转型和青少年群体新的利益诉求,及时作出改革调整。2013年初,我们围绕“拓展共青团权益工作空间”进行了深入调研,在团十七大之后提出共青团权益工作五年规划,并于2014年部署开展创新试点,这些都是深化权益工作的有益探索。
当前,全团正在深入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凝心聚力、正本清源,谋划和推进共青团改革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服务群众、维护群众权益的大旗要牢牢掌握在我们手中,哪里的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哪里的群团组织就要站出来说话。同时,做这些工作不能站在纯服务、纯业务的角度,必须同群团组织履行政治职责紧密联系起来,高举旗帜,巩固阵地,争取人心。”他同时强调,“党中央制定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明确把人民团体协商作为7个主要协商渠道之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组织和代表所联系的群众参与公共事务,反映群众意愿和利益诉求”。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共青团改革整体部署,按照宜智同志的批示精神,权益战线改革的方向是构建“大权益”工作格局,也就是把工作对象从未成年人为主扩大到全体青少年,把工作领域从救济式权益保障拓展到促进青少年普遍性发展权益,做好青少年合法权益代言人,把维权建成凝聚青少年的坚强纽带。为此确定的基本工作布局是,坚持党的领导、依法维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机统一,以“推进法治化维权进程、健全组织化维权机制、构建社会化维权体系”为着力点,不断完善青少年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机制,使团组织成为广大青少年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力量。
(一)推进法治化维权进程
1.推动健全法律体系并落实到位。比较完备的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应该由儿童福利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少年司法法搭建起基本框架。我们要在现有的“两法一专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专章)基础上,积极推动制定、完善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应对当前校园欺凌等热点问题,健全少年司法体系,完善替代刑罚的保护处分措施,比如改革专门学校入学程序并发展专门教育,健全社区矫正措施和司法训诫制度等。同时,推动或参与各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落实到位。目前,地市级人大也开始承担地方立法职能。团的权益战线要强化源头参与意识、提高法律工作水平,积极参与各级人大的立法协商,做好共青团“代言”青少年权益的基础性工作。
2.提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效。青少年是全民普法的重点群体。我们要以贯彻实施国家“七五”普法规划为统揽,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规则教育、习惯养成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让青少年从小就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把认知和行为牢固建立在基本的道德、法律底线上。同时,结合实际抓好专题性法治教育。比如,配合各级禁毒委全面实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教育青少年认识毒品特别是合成毒品危害,增强识毒防毒的意识和能力;深化民族地区青少年法治教育,教育各民族青少年自觉尊法守法、抵制宗教极端思想,共同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按照“临界预防”要求,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等重点群体的法治教育,针对特殊场所青少年开展集中、持续的法律宣讲和感化矫治等。
3.深化青少年法律援助和司法保护。当青少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团组织要提供帮助,比较“靠得住”的方式是及时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多年来,权益战线联系了大量热心青少年事务的公益律师,要加强专业培训、激发参与动力,通过有效方式充分整合起来。要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建设基层法律援助站点,让更多的青少年获得来自身边的法律服务。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也是共青团权益工作的重要领域。要积极配合公检法司机关,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专门程序规定,健全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参与、附条件不起诉、分押分管、回访帮教等司法保护制度,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
(二)健全组织化维权机制
4.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这是共青团借助人大、政协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发挥“代言”作用的制度化渠道之一。“面对面”活动开展9年来,已经成为权益战线的品牌工作;随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不断发展,未来的影响力还将进一步显现。要结合常态化下沉基层(8+4)、向基层服务对象报到(4+1)、直接联系青年(1+100)、“走转改”大宣传大调研等工作机制,发动团的专兼职干部经常性走进青少年群体开展倾听、恳谈。要提高活动质量,组织代表、委员提前介入、充分会商,推动青少年事务纳入人大、政协的调研、视察等专项工作;围绕代表、委员有效履职,可以推广设立基层代表委员联络站(工作站)、选配青少年事务助理等做法,协助政协机关加强共青团、青联界别建设。要加强与建议提案办理单位的联系,推动代表委员和团组织提出的议案、建议及提案得到有效办理。
5.积极参与青少年领域公共政策的制定与落实。共青团作为党领导的群团组织,在涉及青少年事务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中,基本上都是成员单位。特别是省、市、县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大部分设在同级团委。我们可以积极推动政府编制青少年发展规划,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工作协调,在教育、就业创业、住房、社会保障、福利救助、安全保障等领域,主动参与政策研究、制定和评估、督办等工作。加强对青少年群体变化等重大课题的研究,及时向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供舆情报告、政策建议等。去年以来,团中央牵头并会同多个部委编制了《国家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这是我们在代表和反映青年普遍性发展权益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规划》即将颁布实施,各地可以借助这一有利契机,充分利用政府协商渠道,推动惠及青少年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6.落实好中央关于预防工作的重要部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党和政府明确交给共青团的重要任务,也是共青团在社会建设领域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具体体现。在各级综治组织领导下,预防工作已经形成共青团牵头统筹、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良好格局。今年5月,党中央结合新的形势要求,在时隔16年后,再次就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出全面部署。上个月,中央综治委“预青”专项组召开全体会议,就落实中央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围绕社会治理创新和平安中国建设,以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为基础,以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为保障,以教育矫治青少年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和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为重点,突出源头治理,加强重点预防,特别是把全国2800多个县区“预青”专项组都充分活跃起来,健全工作联系机制,用好综治考核杠杆,会同成员单位切实做好预防犯罪等工作。
7.引导青年有序参与公共事务。当前,青少年的权利意识和维权诉求日渐高涨,各类新兴青年群体社会参与的要求也逐步显现。从实际情况看,除志愿服务以外,青年社会参与的渠道还比较缺乏;随着社会组织日渐活跃,青年诉求表达的主体逐步从个体转向组织。引导青年理性表达诉求、有序社会参与,是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重要内容。我们要着眼长远、未雨绸缪,学会面对组织化的青年,探索帮助青年实现诉求表达、社会参与的有效方式。团中央权益部正在研究起草《共青团参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引导青年有序参与公共事务的实施意见》,初步计划在引导青少年网络意见表达、推动以志愿服务为主的社会参与、组织青年参与基层民主实践、稳步发展团内民主、联系和引导青年社会组织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制度安排,设计具体的工作载体。希望大家共同认真研究,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进行探索和创新。
(三)构建社会化维权体系
8.建好用好“青少年维权在线”。去年以来,团中央权益部开通了“青少年维权在线”网络平台,通过网站、微信接受青少年咨询求助,简单的直接解答,需要跟进的安排当地法律或心理团队进行对接。截至目前,共接受青少年咨询4346件(其中法律咨询2859件,心理咨询674件)。经过全团发动,在平台注册登记的公益律师有3910人、心理咨询师2742人,这6600余名专家将成为共青团开展权益工作的强有力专业支撑。按照开放共享的思路,二期建设的重点是建成“开放式平台”,为各省、市、县和高校团组织的微信公众账号提供接口,通过网络打破地理阻隔,使各地都能够使用优质服务资源、开展个案维权工作。目前“青少年维权在线”已对接“青年之声”的“维权联盟”,希望大家帮助我们整合好本地注册的专家队伍,线上线下有效联动,使平台成为全团开展法律、心理服务的指挥中枢。
9.转型升级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为青少年提供维权服务,不仅要有网络平台,也要有实体化的服务阵地。2006年至今,全团已建成254个12355青少年服务台。10年来,各地服务台克服困难、稳步推进,特别是很多专职工作人员不计个人得失、长期坚守,非常不容易。目前各地服务台已探索形成多种发展模式,有的注册成为民办非企业,在自有场地建设呼叫中心,稳定联系一定数量的专家队伍;有的与当地“市长热线”、公益热线并线运行,借助政府督办体制或社会专业力量,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有的积极开展纵向延伸,在社区、学校等青少年聚集地设立基层站点。每年集中开展的中高考减压“阳光行动”、青春自护教育活动等,都取得较好的社会反响。12355服务台是全团“青年之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定位在于走社会化道路,要发展成为权益战线服务青少年成长的综合公益平台、汇总反映青少年舆情的前沿触角、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主体,与“青少年维权在线”共同构成线上线下有机衔接的服务体系。
10.培育和联系社会化工作力量。现在有大量的社会组织和公益机构,在某一领域从事青少年群体的关爱帮扶、权益维护等工作,大家要通过购买服务、资金扶持、项目合作等方式,努力使他们成为团组织开展权益工作的“亲密伙伴”而不是“竞争对手”;对于维权类社会组织,还需要注意掌握背景、把握方向。共青团的社会化工作体系中,青少年事务社工是不可或缺的一环。目前在团中央机关,社工队伍建设职能由权益部转到社会联络部,牵头部门有调整,不会影响到既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大家要继续做好社工设岗定责、培育联系,健全基层“团干部+社工+志愿者”工作机制,发动社工做好关爱帮扶、法律援助、心理健康、行为矫治等工作。权益战线的网络新媒体工作有很好的基础,各地已开通12355微博240余个,新浪“共青团12355”微博有粉丝265万,“青少年维权在线”微信有关注用户2.7万。试点中,一些城市还探索建立起青少年权益状况和舆情监测体系。希望大家继续努力,围绕“网上共青团”建设总体部署,使网络新媒体更好地助力权益工作深化发展。
三、提升团的权益战线整体工作能力
这次共青团改革,是中央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不仅体现在机构和人员的调整,更主要的是实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方式的深刻转型。紧跟全团改革步伐、深化新形势下的青少年权益工作,对于我们的工作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是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权益工作的专业性、基础性、非活动性等特征,有别于共青团的其他战线。做好权益工作,要有专业素养和思路,特别是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青少年法律援助等领域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要注意加强智库建设,凝聚一大批法学工作者和理论研究人才等,成为我们开展工作的坚强后盾。
二是锻炼提高综合协调能力。这是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共青团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重要依托。要重点借鉴综治组织的工作方法,比如调查研究、统筹协调、考核督办等,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和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实现基础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工作会商、个案转接等,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独特优势。
三是与团内相关战线加强统筹联动。今年7月,党中央印发了《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目前,各省级团委正在参照团中央机关,抓紧制定、实施本级改革方案。希望大家积极推动党组,在人员机构设置、工作项目开展等方面统筹考虑,根据各战线新的职能合理确定分工,与宣传、学校、少年、青年发展、社会联络、志愿者等部门形成合力,使权益工作拥有更加稳定持续的发展空间。
同志们,做好团的权益工作,重在坚持、贵在创新。坚持是要以久久为功的韧劲,一任又一任接续努力;创新是要有未雨绸缪的眼光,跟上改革步伐因时而变。让我们一起努力,主动谋划、积极作为,切实承担起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职责任务,推动共青团事业不断改革创新、实现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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